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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力“下乡”,机遇与挑战何在?
发布时间:2022-12-30 09:29      点击次数:

新能源电力“下乡”,机遇与挑战何在?

来源:一财网

多位业界人士认为,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开发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分布式能源,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农村的清洁用能问题,也正在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手段。

能源革命与农村发展关系密切,是乡村振兴需要破解的重大课题。

近日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要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大幅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多位业界人士认为,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开发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分布式能源,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农村的清洁用能问题,也正在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手段。实现乡村振兴,要做好分布式能源这篇“新文章”。

农村分布式能源呈指数式增长

相对于传统的集中式供能系统,分布式能源具有因地制宜、就近利用、独立运行的特点,因此能够降低能源长距离传输的损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能源发展方式由集中式加快向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向集约、高效和绿色低碳转型。作为新一代终端供能系统,分布式能源系统是集中式供能系统的有力补充,两者的有机结合是未来能源系统的发展方向。” 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史玉波在近日举行的第十八届中国分布式能源国际论坛上发言时称。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国内光伏新增装机中,集中式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包括户用及工商业)分别占32.8%、67.2%。其中,农村已成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阵地。

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鹏在会上表示,从调研情况来看,这两年农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规模呈现指数式增长。针对农村地区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沼气发电等接入电网,国家明确提出电网企业应当优先收购,另外还鼓励农村地区在适宜分布式发电、光伏发电的土地上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的投资经营模式。“现在一些大企业已经把农村能源革命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非常好地结合在一起,这是最新的突破口。”

蜂拥而至的企业,看中的正是农村广阔的市场空间。据中信证券此前测算:按照目前国内农村宅基地自建屋顶约1亿个,可开发占比50%、户用装机5~10KW测算,国内户用光伏典型场景潜在市场规模约250~500GW,截至2021年中已开发规模占比仅为10%左右。随着“整县推进”等政策推动,有望加快国内数百GW户用分布式光伏市场的开拓。

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表示,从农村分布式能源利用现状看,一方面资源潜力巨大,另一方面各地基本以分布式开发就地取材、就地利用的方式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利用,农村能源在农村的清洁炊事、取暖洗浴、农业生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这两年随着光伏成本的下降,农村屋顶光伏,农光互补的模式得到了推广利用。”

以太阳能资源为例,其所在团队近期的调研显示,农村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开发利用主要受可安装分布式光伏的场地和设施的面积制约。以农村住宅屋顶、滩涂、鱼塘、农业大棚、水库五大类进行典型测算,初步预计2025年农村分布式光伏技术可开发潜力为10亿千瓦左右,其中主要是农村屋顶光伏,资源大省包括河北、江苏、山东等。

开发并网交易,多重挑战仍存

尽管资源和潜力巨大,但是多位专家表示,现阶段我国分布式能源在项目开发、并网、市场化交易等环节还存在诸多瓶颈,而这些障碍在农村市场中的表现也尤为突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相较于城市集中居住下的屋顶空间所有权归属问题复杂,农村的住宅相对独立,具有适合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的先天条件。但是,农村的投融资渠道相对狭窄,抗风险能力较低,同时,农村的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因此项目能否在开发、并网、交易的一系列过程中,顺利推进并保障稳定收益,是发展农村分布式能源要优先考虑的关键问题。

广东某地级市发改局工作人员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地辖区内曾出现利用光伏项目进行金融诈骗的案件,至今仍有无辜受牵连的企业在澄清。“有的公司假借说受到政府独家委托,自称承揽了全市的光伏项目,要求想合作的企业尽快打款。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同时,那段时间光伏组件的物价被哄抬得很高,平均4000元/千瓦的光伏项目被炒到超过8000元/千瓦,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有企业为了赚快钱,临时拉个施工队来建,导致质量不达标,出现组件倒塌、人员伤亡。为了避免引发社会问题,我们及时调整了方案。”

对此,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明确准入标准和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给予市场主体平等的投资机会,是释放农村分布式能源发展潜力的重要条件。“由于分布式是附着在别人的固定资产(房屋)上的,因此在推进过程中,政府部门拥有的话语权是比较小的。最近相关部门在摸底调查中发现,一些县和企业签了合同就不允许其他人在这个县开发分布式了,这是完全错误的做法。指望央企做户用光伏是不现实的,其中很多基础性工作还是由民营企业承担。”

落基山研究所中国电力部门总监刘雨菁认为,相较于欧洲电力市场改革的情况,中国的电改和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是同时发生的,因此情况更为复杂。对比集中式电源,分布式项目在发电资产存续期间需要更多本地运维支持,目前行业规范性和自用比例都有待提高。

“我们一直陆陆续续收到企业的咨询,话题都是未来20年这些分布式资产的收益率到底怎么样,这个现象和我国正在推行的电改有一定关系。总的来说,电价制定游戏规则在改变,所以大家有点看不清楚这个账以后怎么算。未来的现金流是否稳定?是否可预测?即使不稳定至少是可预测,这对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特别是非国企投资者的信心是非常重要的。” 刘雨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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